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五次修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4 浏览次数:1162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次修订)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教育和管理的激励原则,积极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客观评价大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如下办法:

  1. 专业素质(最高分80分)

专业成绩[1](分)=∑(学分×学分绩点)/∑学分×16[2]

  1. 1: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最高分6分)

德育

评定

获奖

级别

优秀共产党员

三好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

团员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加者之一)

3(优)

国家

4

4

4

4

4

0.8

2(良)

省、部

3

2

2

2

2

0.4

1(中)

市、校

2

1

1

1

1

0.1

三、2:文化科技素质(最高分9分)

获奖级别

文化[3]

科技[4]

论文[5]

个人

集体(参加者之一)

个人或组长

组员

级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特等

5.5

5/n

5.5

5

CSSICI及以上期刊

5

1.5

一等

5

4.5/n

5

4.5

二等

4.5

4/n

4.5

4

三等

4

3.5/n

4

3.5

3.5

3/n

3.5

3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3

1

3

2.5/n

3

2.5

二等

2.5

2/n

2.5

2

三等

2

1.5/n

2

1.5

1.5

1/n

1.5

1

统计源期刊

2

0.5

1

0.5/n

1

0.5





四、生理心理素质(最高分5分)

体育

心理

获奖级别

个人

集体(参加者之一)

(班主任评定)

全国

一等

3

3/n

2

二等

2.5

2.5/n

三等

2.25

2.25/n

省部

一等

2

2/n

1.5

二等

1.75

1.75/n

三等

1.5

1.5/n

市校

一等

1

1/n

1



本规定解释权为经济管理学院学工办。



经济管理学院

201811









[1]专业成绩指的是第一至第六学期的平均成绩。

[2]16=80/5(对应于百分制的80分制的单位绩点分值)。

[3]校级各项文化类活动:主持、辩论、演讲、声乐、舞蹈、小品、书画等比赛(仅限校内活动)

[4]科技类以校教务处《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项目认定表》为依据进行加分(仅限表内各竞赛项目)。

[5]论文发表最多认定前两位作者,发表多篇论文可累计加分。





附件: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项目认定表(经管类)


序号

竞赛项目名称竞赛类别竞赛性质业绩考核级别1“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A全国赛国家级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A全国赛国家级3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全国赛国家级4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A全国赛国家级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A省区赛省部级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A省区赛省部级7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省区赛省部级8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B1全国赛省部级9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B1全国赛省部级10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B1省区赛市厅级11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B1省区赛市厅级12江苏省MBA案例大赛B1省区赛市厅级13“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B2全国赛省部级1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B2全国赛省部级15“外研社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B2全国赛省部级16全国口译大赛(英语)B2全国赛省部级17全国工业工程应用案例大赛B2全国赛省部级



几点说明: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奖励按“江苏科技大学‘挑战杯’竞赛参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执行

  2. B类Ⅱ档学科竞赛中设有特等奖的项目,该竞赛在发放奖金时,其获奖等级按下降一个等级计算。

  3. 在年度业绩考核中,C类省(赛区)个人赛获奖,只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核算业绩分;表中未列出的其他省赛区及以上的竞赛获奖,获一等奖及以上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给予100业绩分。                           

  4. 其它新增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另行认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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