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六次修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次数:957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六次修订)

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科技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本着教育和管理的激励原则,积极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客观评价大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专业素质(最高分80分)

 专业成绩(分)=∑(学分×学分绩点)/∑学分×16

二、表1: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最高分6分)

德育

评定

获奖

级别

优秀共产党员

三好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

团员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加者之一)

3(优)

国家

4

4

4

4

4

0.8

2(良)

省、部

3

2

2

2

2

0.4

1(中)

市、校

2

1

1

1

1

0.1

 

三、表2:文化、竞赛、科研素质(最高分9分)

 

获奖级别

文化

           竞赛

科研

个人

集体(参加者之一)

个人或组长

组员

核心期刊

独立作者

第一作者

特等

5.5

5/n

5.5

5

5    

一等

5

4.5/n

5

4.5

二等

4.5

4/n

4.5

4

三等

4

3.5/n

4

3.5

 

四、表3:生理心理素质(最高分5分)

体育

心理

获奖级别

个人

集体(参加者之一)

(班主任评定)

全国

一等

3

3/n

2

二等

2.5

2.5/n

三等

2.25

2.25/n

 

注:1、本规定解释权为经济管理学院学工办。

2、专业成绩指的是第一至第六学期的平均成绩。16=80/5(对应于百分制的80分制的单位绩点分值)。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最高成绩计算。

3、文化类活动:主持、辩论、演讲、声乐、舞蹈、小品、书画等比赛(仅限学校组织参赛)。

4、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类竞赛,参照《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认定表》中的全国赛且为A类规定赛事,并参加学院专家组审核公开答辩。

5、核心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经学校科技处认定并参加学院专家组审核公开答辩。

 

 

经济管理学院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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