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资助成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多维度展现我校学生资助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资助水平,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通知要求,2018年,学校计划开展以下学生资助成效系列宣传活动:微电影(含微记录)创作和评选;感恩教育演讲视频宣传活动;学生资助典型工作案例交流宣传;“助学·筑梦·铸才”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校内评选活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上述活动,按要求遴选出优秀作品,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对优秀作品,给予一定奖励,并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学生资助微电影(含微记录)创作报送要求
2.感恩教育演讲视频报送要求
3.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典型工作案例报送要求
4.“助学·筑梦·铸才”学生书法、篆刻作品报送要求
5.“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校内评选活动要求
学生工作处
附件1
学生资助微电影(含微记录)创作报送要求
一、创作主题
创作主题“他们——我身边的资助”,主要展现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效果,以及在资助育人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代表和助学成才典型事迹。故事情节应取材于学校资助工作中的人和事。
二、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和资助岗位工作人员。重点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剧本创作和影片拍摄工作。
三、作品要求
(一)表现形式
微电影作品应立足学生资助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立意新颖,贴近实际,剧情紧凑。
微电影(含微记录)作品建议以剧情片、纪录片或音乐电视(mv)的形式表现,时长5分钟左右,用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以mp4格式存储,分辨率以1920*1080为佳(部分摄像机拍摄分辨率为1440*1080亦可),每秒25帧,声音清晰,建议能上同期声字幕。
(二)作品内容
微电影作品应以各学校在助学成才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掘的典型事迹为蓝本创作,可以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重点表现当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扶助与激励下自强不息、感恩回报、追求理想、勤学创新和自力更生的事迹,以及高校教师助人、育人的奉献精神。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报送1部作品,所有微电影作品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学院报送前需征得原创者同意。原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学校有权根据工作宣传需要使用作品。微电影文本以书面和电子方式报学生处;微电影摄制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同时附以下材料:(1)剧本;(2)故事梗概(作品简介);(3)导演阐述;(4)原型简介;(5)主创人员及演职员名单;(6)字幕(在作品中)。
四、评选与评奖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评奖,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具体以表彰文件为准),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将推送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展。
五、报送时间
微电影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
附件2
感恩教育演讲视频报送要求
一、主题形式
以“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为主题,反映自身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抒发自己对父母、对老师、对他人、对党、对祖国的真实情感。文体不限,题目自拟。视频时长控制在5-8分钟以内。
二、演讲对象
在校学生、获得国家资助的毕业生。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视频以学院名义报送,每个学院报送1部演讲视频。学院应对视频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附演讲稿、演讲人简介。
2.视频报送截止时间为:
附件3
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典型工作案例报送要求
一、案例征集范围
案例要集中展现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实施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具体包括:
精准资助方面
1.预算资金分配精准方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贫困人口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等,采用“因素分析法”等方法,科学合理测算和分配资助资金预算。
2.资助对象精准认定方面。各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完善认定机制方面的探索与成效。如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认定指标体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等。
3.资助力度精准方面。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加大资助力度,确保最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的主要做法。如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增设资助项目、提标扩面;在统筹社会和学校资助资金、加大对特困学生资助力度等。
4.资金发放精准方面。各学院结合实际,在发放机制方面进行探索,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最需要时,以最便捷的方式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他们手上。如助学金按月发放;建立预拨结算制等。
5.管理技术手段创新方面。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精准管理每个学生信息和受助学生信息;创新技术手段,确保受助学生信息能安全、及时准确采集,做到精准管理。
6.资助政策执行力方面。各学院加强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而进行的探索创新。如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系统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培训等。
资助育人方面
1.资助育人顶层设计方面。各学院因地制宜,构建包括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如资助育人注重统筹规划,综合施策,上下联动;转变资助工作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把资助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上来。
2.落实资助育人各方责任方面。动员各方力量,合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如学校发挥资助育人主阵地作用;行政部门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相关媒体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励志成才典型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3.创新资助育人方式和渠道方面。创新方式和渠道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如发挥奖学金导向作用,挖掘受资助的优秀学生典型,用学生身边的真实事例激励广大学生;打造易于学生接受的新模式,开展成长成才主题征文、演讲、微电影、志愿者服务等活动;重点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个性发展和独立思考;鼓励和帮助受助学生广泛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
4.找准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点”方面。针对不同时间点,不同的受助群体开展不同的育人活动。如五四青年节开展爱国教育、“七一”前多开展爱党教育、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时开展感恩教育、寒暑假期间开展回馈社会的实践活动、家庭走访活动等;对贷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对低年级学生开展励志教育、对高年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等。
5.资助育人成效考核方面。在资助育人过程中注重实效,建立标准,及时考核。例如如何看受助学生责任意识是否明显提高,言行举止是否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看受助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是否明显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本领是否明显增强;如何看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比重是否每年有所提高,回馈社会比重是否每年有所提高,如何开展资助满意度调查等。
二、案例编写要求
1.标题醒目。每个案例的标题要高度凝练,准确简洁。
2.亮点突出。每个案例要集中体现精准资助或资助育人某一方面的经验,讲深、讲透、可借鉴、可推广,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如有多方面的经验,可通过多个案例分别阐述,不要糅杂在一个案例中。
3.每个案例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按三个方面叙述:1.工作开展的背景;2.工作的主要做法;3.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案例遴选及结果应用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遴选,遴选典型工作案例在全校宣传交流,对优秀的工作案例推荐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流。
案例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
2.学院在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方面各报送1个典型工作案例。
附件4
“助学·筑梦·铸才”学生书法、篆刻作品报送要求
一、主题
通过学生参与书法和篆刻作品征集,以及获奖作品展览活动,歌颂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在校园及社会上营造知晓资助政策、关心学生资助氛围。
二、参展对象
在校学生
三、参展作品要求
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取得的成果,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助学•筑梦•铸才”主题,格调高雅、创意新颖、形式多样的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表现形式不限,篆、隶、楷、行、草等均可(篆书、草书需附释文)。作品尺寸不限,横竖不限。来稿请写明姓名、年龄、地址、邮编、电话,同时附上个人创作简历。作品无需装裱。
四、评选与评奖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评奖,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具体以表彰文件为准),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将推送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展。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
2.各学院需选送1-3幅书法作品。
附件5
“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校内评选活动要求
一个好的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标杆。分享励志成才典型成长故事,让广大学子们感受这些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使他们行有楷模、赶有目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省报刊总社将联合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学校将根据省资助中心评选要求,在校内进行遴选,各学院需认真组织并积极报送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已经走向社会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并在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爱国爱党,在所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评选程序
1.事迹材料选送。各学院在认真对照参评条件、开展初评的基础上,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以学院审核后的事迹材料和生活照(2张)。
2.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参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2-4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校内评选候选人,公示后,报送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
2.各学院在初选的基础上,选送1-2人事迹材料。
附件:
“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参评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学习专业 | |||||
工作单位 | 现任职务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先进事迹 | 请另用a4纸打印附后页(1500-2000字) | |||||
主要荣誉称号(请选择填写,最多3项) | ||||||
毕业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工作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初审意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
评委会终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